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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二级值班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4-12 来源: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值班人员值班工作,强化纪律意识,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工作形象,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特制定二级值班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如下:

一、非正常工作时间段

全面负责学院安全、应急事件处置、协调等工作。

非正常工作时间段主要是指:周一至周五8:20—17:00以外时间段、周六—周日全天。

周一至周五晚上:

打卡时间:19:00、23:00

值班地点:学生工作值班室(保卫处1楼)

值班职责:

1.宿舍、办公楼安全(消防安全、学生进出门禁刷卡等)及卫生状况检查(相关检查情况需同时记录在宿管员处记录本和二三级值班工作日志上)。

2.按照要求,组织集中晚查寝并做好记录、反馈等工作(重点关注晚归、夜不归宿、酗酒等异常情况)。

3.发现应急(学生请假审批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置。

周六—周日: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值班以及学院日常安全与卫生等检查。

值班时间8:30——23:00

打卡时间:9:00、19:00、23:00

值班地点:学生工作值班室(保卫处1楼)或办公室

值班职责

1.检查宿舍、办公楼安全(消防安全、学生进出门禁刷卡等)及卫生状况(相关检查情况需同时记录在宿管员处记录本和二三级值班工作日志上)。

2.按照要求,组织集中晚查寝并做好记录、反馈等工作(重点关注晚归、夜不归宿、酗酒等异常情况)。

3.发现应急(学生请假审批等)、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置。

二、正常工作时间段(周一至周五)

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检查值班以及学院日常安全与卫生等检查。

值班时间7:50——23:00

打卡时间:7:50-8:30、13:40-14:10(8:00后到教学楼1、2区学工处值班人员处签到)

值班地点:教学楼A栋进出口(园艺基地旁)

值班职责

1.检查三级值班到岗履职情况,做好相应值班工作日志记录工作和转接工作。

2.参与学生进出教学楼管理(不文明行为劝导、督促学生按时进入课堂上课等)。

3.带领、督促三级值班人员开展教学检查(学院各班级相应时间段上课状况:教师出勤、学生出勤等),做好相应值班工作日志记录工作。

4.检查、记录在校各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教学检查、晚自习、晚查寝等情况。

5.发现应急、异常情况,及时联系学院相关工作负责人进行协调处置。

三、学院综合办负责日常二三级值班情况检查、通报及协调处理。

四、本职责从2021年3月1日起开始实行。其它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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